臺南前消防局長李明峰及女密友涉收賄320萬今移審 法院裁定續押禁見

檢廉調查臺南市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峰涉與女性密友楊詠琪共同收受消防設備曾姓業者賄賂300餘萬元,使曾男獲取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車輛的銷售利益,臺南地檢署今依涉貪污罪嫌起訴李及楊女,移審地院後,認李2人有逃亡及勾串證人共犯或湮滅證據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通信。

臺南地院晚間指出,李及楊女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對於職務上行爲收受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同時,2人所犯爲5年以上重罪,且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及勾串證人、共犯或湮滅證據之虞,認2人均有羈押的必要。

然而,李及楊女自去年底遭檢方向法院聲押禁見李、楊女獲准,今起訴後移審,臺南地院晚間裁定2人均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今年農曆春節恐無法返家過年。

臺南地院晚間裁定李明峰及女性密友楊詠琪2人均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今年農曆春節恐無法返家過年。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