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李貞秀國籍爭議! 新黨批內政部援引國籍法於法無據

▲聲援李貞秀受害陸配鄧萬華站出來舉辦「解開陸配原罪枷鎖」行動劇 。(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陸配李貞秀今(3日)宣誓就職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國籍問題引發外界熱議。爲聲援陸配權益並呼籲社會正視相關法制與人權議題,陸配鄧萬華今一早就在立法院前提出抗議,期盼透過公開對話,促進社會理解與制度修正。新黨輿情中心主任季節也批評,內政部援引國籍法要求陸配立委放棄「外國籍」於法無據,民進黨若真將中國視爲外國,過去國會過半時卻未修法,如今突襲要求,形同政治操作、欺負陸配。

新黨今天在立法院前舉辦「解開陸配原罪枷鎖」行動劇記者會。新黨副秘書長遊智彬表示,近年來部分陸配在公共事務參與與地方自治職務上,屢遭質疑與行政處分,已引發社會對於法律適用與公平正義的廣泛討論。活動以「解開原罪枷鎖」爲主軸,象徵對既有刻板印象與制度歧視的反思,期盼透過公開對話,促進社會理解與制度修正。

遊智彬指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範,現行法制系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之區分處理兩岸人民往來與身分轉換,並非以外國人歸化模式辦理。陸配經合法程序來臺定居、設籍後,即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依法享有選舉、被選舉及其他公民權利義務。主辦單位強調,兩岸條例屬於特別法性質,在身分認定與權利保障上應具優先適用性,避免與以外國人爲規範對象的國籍法混用而產生爭議。

此次行動亦聚焦個案爭議。鄧萬華表示,其地方公職身分曾遭行政機關撤銷,雖經訴願程序獲得有利結果,仍遲未復職,相關過程引發對行政裁量與政治中立的質疑。她呼籲政府單位應以法律爲依歸,避免以政治立場影響行政決定,並建立更明確透明的審查機制,以維護民意代表與選民權益。

季節表示,在李貞秀就職前夕,內政部特別宣稱,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兼具外國籍者,擬任應受國籍限制的公職時,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外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立委也應遵守此規定,問題是不管依照我方的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關係條例,都沒有把大陸視爲外國,內政部怎能直接引用這樣的法條來要求?

季節質疑,如果民進黨認爲大陸是外國,那2016到2024年民進黨在立法院過半時,爲何不敢修改兩岸關係條例?當初不改,現在突然提出這些要求,擺明欺負陸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