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哭了!公開註銷戶籍證明「27年前就辦了」

▲李貞秀公開授權陸委會代爲辦理放棄對岸國籍,並帶來了一份授權書。(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蔡紹堅/臺北報導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日前受訪指出,民衆黨立委李貞秀去年才放棄大陸戶籍,登記參選時擁有「雙重戶籍」,參選資格有問題。李貞秀1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出示自己註銷大陸戶籍的證明,強調自己早在民國88年就註銷湖南的戶籍;同時,李貞秀也公開表示要授權陸委會代爲辦理放棄對岸國籍,並將授權書親自交給陸委會法政處。

李貞秀表示,她民國82年因婚姻來到臺灣,6年後的民國88年,依法在臺設立戶籍,正式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同時註銷在大陸湖南的戶籍,所有程序都完全依照中華民國當時的法律執行。

李貞秀提到,民國93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實施「單一戶籍制」,事實上,在這之前,她早就已經沒有大陸戶籍,往來兩岸唯一的證件只有臺胞證。

▼李貞秀出示放棄戶籍證明。(圖/記者蔡紹堅攝)

李貞秀指出,去年內政部突然發函,要求早期來臺的陸配,補繳「放棄喪失原籍證明」,這是政府早年的行政疏失,成本不應由陸配承擔,但她還是第一時間委託父親在湖南辦理好證明,文件清楚顯示李貞秀於民國93年前已完成戶籍註銷,這份證明也經由海基會完成認證繳交移民署。

李貞秀說,極其荒謬的是,若照陸委會主委邱垂正的最新說法,去年全臺有11868名陸配補件,「難道所有人在臺灣的年籍都要從去年開始重新計算嗎?那他們過去投票算不算違法?任公職算不算違法?生兒育女、生產報國、工作繳稅,所盡的國民義務又算什麼?」

李貞秀強調,去年她申請的是證明文件,不是去年才辦理除籍,這兩件事差非常多,小學生應該都明白,「去年拿到的除籍證明,只爲證明李貞秀民國88年已經除籍,不是民國114年纔開始除籍,這一點不能被混淆,今天相關的證明文件她敢公開出示,以讓臺灣社會安心。」

▼李貞秀的放棄戶籍證明。(圖/記者蔡紹堅攝)

李貞秀還說,「臺灣民衆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說過,政治不難找回良心而已;但現在的賴政府,良心是被狗吃了嗎?」

說到激動處,李貞秀一度哽咽落淚,並表示要公開授權陸委會,全程代爲辦理放棄對岸國籍。

隨後,李貞秀拿出一份授權書,在同黨立委及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的陪同下,進入了陸委會所在的大樓,親自將授權書交給陸委會法政處的處長。

陳智菡說,陸委會法政處的處長已經接過授權書,承諾會盡快處理。

另外,陳智菡也提到,在過程中,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希望能私下與李貞秀見面,但民衆黨希望是公開透明、開放媒體直播的方式,無法配合就婉拒了。

▼李貞秀哽咽落淚。(圖/記者蔡紹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