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稱27年前就除籍 樑文傑:當年根本還沒要求!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臺北報導
民衆黨立委李貞秀1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出示註銷湖南戶籍的證明書,強調自己早在民國88年(西元1999年)就完成辦理,參選立委的資格沒有問題。對此,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表示,當年兩岸條例根本還沒要求註銷戶籍,李貞秀不可能去註銷,「她登記參選時就是有雙重身份,在我們看來,就是不符合兩岸條例的參選資格。」
樑文傑在記者會上提到,不希望春節9天連假期間「以訛傳訛」,所以特別開記者會來澄清。
樑文傑指出,李貞秀稱在27年前就已經註銷大陸戶籍,說法的根據是她去年3月繳交給移民署的資料,上面寫着,「李貞秀於1993年4月26日嫁入臺灣後,已將湖南省衡南縣戶籍註銷,特此證明」。
樑文傑提到,李貞秀是1993年4月26日嫁來臺灣,1999年才獲准在臺灣定居,但1999年的時候兩岸條例並沒有要求單一戶籍制度,「也就是說李貞秀嫁來臺灣到取得定居,都不可能去註銷對岸的戶籍,因爲政府當時並沒有要求。」
樑文傑解釋,2004年兩岸條例增修,要求單一戶籍制度,纔要求過去拿到臺灣身分的大陸人士必須在6個月之內回去拿註銷證明,「這個時候單一戶籍制度纔開始生效。」
▼民衆黨立委李貞秀。(圖/記者林敬旻攝)
樑文傑提到,李貞秀在2023年底被民衆黨推選登記爲不分區立委的時候,確實就是有雙重身份,「這個部分就在我們看來,就是不符合兩岸條例的參選資格。」
樑文傑指出,李貞秀的事情對陸委會來說,確實是很新很特殊、過去不曾發生過的,在陸委會的立場來說,不希望對任何人有特別對待,有同樣狀況的陸配,就用同樣的標準來辦理。
樑文傑說,這個案例涉及到的跟國籍法有連動,也跟當初登記參選的資格有連動,所以現在是針對這些問題在處理,「我們會在讓所有陸配都安心的情況之下,儘量不要去牽連到別的部分。」
樑文傑還說,他們去年處理了12000多個例子,很多陸配拿到了身分證,但是沒有除去大陸的戶籍,也就是同時擁有臺灣跟大陸的雙重身分,這些例子都是存在的,「所以未來陸委會會跟選委會、移民署來討論,未來審查的部分,因爲有案例存在,勢必不能像過去,只看身分證拿了幾年,還必須要看除去大陸戶籍的手續到底有沒有完成。」
▼李貞秀出示放棄戶籍證明。(圖/記者蔡紹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