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給李貞秀機密資料 政院:履行立院監督憲法義務 劉世芳疑慮參酌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記者黃婉婷/攝影

內政部認定民衆黨不分區立委、陸配李貞秀未完成就職程序,部長劉世芳也表明不提供密件以上資料。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會在合乎憲法還有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履行憲法義務,對於劉世芳所提的相關法律疑慮,政院將予以參酌。

李貞秀3日宣誓就任民衆黨不分區立委,並指有申請放棄中國籍但不被受理。內政部長劉世芳已言明,將要求內政部不提供密件以上資料。

劉世芳今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指出,臺灣是資訊開放國家,但若牽涉政府施政,就受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個人隱私法等法律規範,而密等與否是由機關首長認定,內政部是按相關規範作爲密件是否提供的原則,也希望各部會首長能按目前審認規定辦理。

各界關注,行政院是否採取相同作法,通令各部會比照內政部態度,甚至拒絕李貞秀的質詢。

李慧芝指出,擔任國家公職就須遵守國籍法規範,沒有任何例外,這也是國家對公務員國家忠誠的基本要求;就行政院立場,行政院本來就要接受立法院監督,但會在合乎憲法和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履行憲法義務。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一切作爲都依法行政,對於劉世芳提到的相關法規疑慮,政院將予以參酌。

此外,媒體關注,中選會公告李貞秀遞補當選民衆黨不分區立委,但中選會委員數量不足以舉行委員會認定,將採後續追認,被質疑是否合法。

李慧芝指出,中選會是獨立機關,日前是依憲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告遞補名單,行政院尊重中選會職權行使;至於個案任職前是不是依循國籍法相關規定,並非不是中選會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