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邱莉莉等9人二審仍無罪

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人被控涉行求、期約賄賂及妨害選舉未遂等罪嫌,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後援引前議長李全教賄選案爲例,認邱莉莉等人非閒聊是具體謀議具犯意聯絡,建請法官從重量刑,邱莉莉等9人均作無罪答辯,臺南高分院下午2時30分宣判,上訴駁回,邱莉莉等9人仍無罪。

檢方起訴10人,分別是邱莉莉、林志展、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臺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無黨籍市議員黃麗招、國民黨市議員李文俊及友人黃怡萍、國民黨市議員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及林士傑等10人。

歷經1年多審理,一審認事證不足,邱莉莉等10人均無罪,檢方不服上訴,惟林士傑於2024年7月遭槍殺身亡而不受理。

檢方言詞辯論時,指原審對其監聽譯文等證據能力、行求賄選等認定有違經驗法則等,認邱莉莉等人監聽譯文獲法院認可,且非閒聊是具體謀議,具犯意聯絡。檢方也以李全教案預備賄選罪爲例,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同時,檢方也以議員方一峰被林士傑請上黑色廂車內,有如黑道談判情景,甚至住進議會直至投票爲止,甚至請隨扈保護。檢方認爲,賄選、黑道介入,對民主法治是最嚴重的傷害。

邱莉莉等9人均作無罪答辯,律師團均認是政黨合作,與李全教時空背景迥異,不能相提並論。

邱莉莉說,從事政治工作20多年坦蕩蕩,人格不容污衊,她因爲此案身心飽受折騰,希望法官還她清白。李文俊也喊冤說「懇請法官判我無罪」。

臺南議長邱莉莉等9人一審均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臺南高分院今下午2時30分宣判。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