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膽面交逾百萬現金 臺南前消防局長李明峰及女密友收賄情節曝光

臺南市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峰涉與女性密友楊詠琪共同收受消防設備曾姓業者賄賂300餘萬元,使曾男獲取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車輛的銷售利益,並追出曾男三度以牛皮紙袋分裝上百萬現金,在該局附近超商面交給2人且置放在公務車副駕駛座下方腳踏板處,誇張行徑令人瞠目結舌。

檢方指出,臺南地檢署派駐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許華偉接獲檢舉,去年12月24日指揮廉政署人員至消防局調取相關資料,並共計搜索8處,傳訊被告及證人共10人,隔日凌晨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李明峰、消防設備業者楊女獲准。

檢方偵辦不到2個月,認李、楊女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對於職務上行爲收受賄賂罪嫌提起公訴,並於今日提解羈押中2名,隨同卷證移請臺南地院審理。

至於曾男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爲交付賄賂罪,經檢察官爲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爲2年,並命6個月內,向國庫繳交100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

同時,檢方追出曾男三度以牛度紙袋分裝賄款,面交李及楊女時、地與情形:2023年9月間某日,將60萬元用牛皮紙袋分裝30萬元、30萬元各一袋,攜至消防局附近超商,分別交予李、楊女各30萬元。

2024年5月9日,將120萬元攜至同間超商,將要交予李的60萬元置放在公務車副駕駛座下方腳踏板處,以及將60萬元交予楊女。

同年8月間某日,將140萬元攜至同間超商,將要交予李的70萬元置放在公務車副駕駛座下方腳踏板處,以及將70萬元交予楊女。

檢方指出,李等人是否尚涉有其他不法情事,檢察官仍持續調查與偵辦中。

檢方追出曾男三度以牛皮紙袋分裝上百萬現金,在該局附近超商面交給2人且置放在公務車副駕駛座下方腳踏板處,誇張行徑令人瞠目結舌。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