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鄭文燦涉貪案今12度準備程序 勘驗籌賄款女會計偵訊筆錄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院今上午進行第12次準備程序,依辯方聲請勘驗廖俊鬆三媳、鴻展公司會計黃芷蓁受指示,解約人民幣定存籌措500萬賄款與確認交付的關鍵執行角色,預計勘驗至少5處異常部分,鄭於開庭前15分鐘抵達,對媒體微笑示意步入法院。

起訴指出,黃芷蓁於2011至2018年間擔任鴻展公司會計,負責提領與控管公司財務。2017年9月間,爲推動「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鴻展公司高層決議向鄭文燦行賄500萬元;黃女受被告楊兆麟指示,將名下大額人民幣定存解約並兌換爲新臺幣,隨即於9月12日起與丈夫廖力廷配合,分次從公司帳戶提領百萬現鈔,湊足500萬元行賄款項。

起訴書詳列行賄當晚關鍵對話,2017年9月14日深夜,廖俊鬆與廖力廷駕車前往鄭文燦官邸交付賄賂,廖力廷於深夜11時離開後,黃芷蓁隨即透過LINE 追問,語帶驚訝地詢問:「500萬,他真的有收喔?」、「是怎麼給,直接拿給他嗎?」當廖力廷回覆「塞在他某個桌子下面」後,黃芷蓁感嘆迴應「可能就是他們的潛規則就是這樣吧!」這段對話記錄成爲檢方認定黃女對於行賄計劃具有「主觀犯意聯絡」的重要證據。

桃園地檢署今天蒞庭分別爲公訴主任檢察官吳升峰、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公訴邱健盛及李頎,原先負責承辦本案的主任檢察官呂象吾,由於在本案中多次偵詢主要被告等人相關筆錄,自本庭起將退出蒞庭行列。

桃檢蒞庭檢察官由主任吳升峰(右前一)率邱健盛、陳嘉義及李頎一同抵達。記者陳恩惠/攝影

鄭文燦抵達。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