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霸遭丟包慘死 交通部:叫車平臺不能主張資訊業推責
▲溫姓替代役男遭Bolt派遣多元計程車駕駛「丟包」臺64線慘死。(圖/記者陸運升翻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頂大畢業的溫姓替代役男上月25日遭Bolt派遣多元計程車駕駛「丟包」臺64線慘死,交通法規僅能開罰車隊,無法直接對叫車平臺開罰,需迴歸到車隊與叫車平臺間契約約束究責。有學者點出該悲劇是來自被制度默許的漏洞。交通部表示,交通部已透過車隊管理將平臺納入約束,叫車平臺不能主張是資訊服務業,雙方推卸責任。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鬍廸琦表示,現在的計程車派遣,是屬於車隊的一項業務。在汽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這一塊,對於車隊都有相關的約束,車隊必須負起相關的訓練責任、管理責任等。如果是自己成立車隊,不論是自行成立叫車派遣平臺,或是與平臺合作、提供技術資訊服務,車隊本身都還是要負管理責任。
胡廸琦強調,交通部已經透過車隊管理,將平臺納入相關的管理與約束。原則上,派遣叫車平臺並不是沒有管理,而是透過車隊的約束來進行管理。因該案子是由地方政府在處理,車隊的管理、平臺的管理,也都會配合地方政府進行相關處置,因此建議地方政府應進一步瞭解他們之間的合約關係,進行更進一步的約束。
至於未來交通部是否還會再精進法規和制度管理,胡廸琦表示,交通部已有特別規範要求平臺必須與車隊綁在一起,「叫車平臺不能主張自己只是資訊服務業,或是車隊說只是請平臺來幫忙派遣,然後雙方互相推卸責任。」
胡廸琦強調,車隊和叫車平臺兩者是綁在一起的,透過這樣的制度設計,車隊與平臺的管理責任都已經掌握。也就是說,在一個事件發生時,一定會有人要負責任。在現行的法規架構之下,不會讓車隊和叫車平臺互相推責,例如車隊說是平臺在派遣,平臺又說自己只是接受車隊派遣,不會出現這樣的責任空窗,導致一個事件沒有人負責。
針對丟包旅客的該名駕駛是否屬於任意和故意拒載可開罰,胡廸琦說明,因爲該計程車屬於地方政府主管的範疇,臺北市政府已經在進行查證作業和調查,這已經是刑事案件,不論是刑事責任或後續的民事責任,都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胡廸琦進一步指出,交通部不針對個案去認定駕駛是否違反規定。不過原則上只要有故意拒載的行爲,依照相關處罰條例可以裁罰600元到12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