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霸遭丟包臺64線亡 交通部:車隊、叫車平臺不能互推責任

25歲溫姓替代役日前凌晨搭多元計程車,卻被林姓司機丟包在臺64線快速道路上,遭4車輾斃。聯合報系記者黃子騰/翻攝

25歲頂大畢業的溫姓替代役男,1月25日搭乘Bolt叫車平臺派遣的多元計程車返家,卻遭司機「丟包」在新北臺64線上,並先後遭4車輾過身亡,有學者點出該悲劇是來自被制度默許的漏洞。交通部表示,將透過車隊進一步約束平臺的管理責任,發生事件一定會有人負責,不能有互推的空窗。

溫姓替代役男於1月25日凌晨透過Bolt搭乘多元計程車,遭林姓司機留在臺64線快速道路高架路段上,溫男之後被後方4輛車輾斃。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鬍廸琦表示,現在的計程車派遣,屬於車隊的一項業務,在汽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這一塊,對於車隊都有相關的約束,車隊必須負起相關的訓練責任、管理責任等。

如果是自己成立車隊,不論是自行成立叫車派遣平臺,或是與平臺合作、提供技術資訊服務,車隊本身都還是要負管理責任。

胡廸琦強調,交通部已透過車隊管理,將平臺納入相關的管理與約束。派遣叫車平臺並非無管理,而是透過車隊的約束來進行管理。由於該案屬地方政府處理權責,車隊的管理、平臺的管理,也都配合地方政府進行相關處置,建議地方政府應進一步瞭解其合約關係,進行更進一步的約束。

至於交通部是否會再精進法規及制度管理,胡廸琦表示,交通部已有特別規範,「車隊及叫車平臺兩者是綁在一起的」,也就是說,在一個事件發生時,一定會有人要負責任;在現行的法規架構之下,不會讓車隊和叫車平臺互相推責,例如車隊說是平臺在派遣,平臺又說自己只是接受車隊派遣,不會出現這樣的責任空窗,導致一個事件沒有人負責。

針對丟包旅客的該名駕駛是否屬於任意及故意拒載可開罰,胡廸琦說,該計程車屬地方政府主管的範疇,臺北市政府已經在進行查證作業和調查,這已經是刑事案件,不論是刑事責任或後續的民事責任,都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胡廸琦進一步指出,交通部不針對個案去認定駕駛是否違反規定。但原則上只要有故意拒載的行爲,依照相關處罰條例可裁罰600元到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