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期豪宅虐殺案 兇嫌殘忍喊「不想太早玩死他」 辯吸毒太飄吹牛

七期豪宅虐殺案,共犯對話曝殘忍行徑。(本報資料照)

臺中七期豪宅民國113年10月間發生虐死案,檢方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等罪,起訴劉男等3人;中院7日國民法庭審理,辯護人提示共犯劉男對話內容,寫到「不想太早玩死他」等語,劉表示案發前連續吸毒3天很飄,所以跟傳播小姐聊天時誇大吹牛。

113年10月18日凌晨,死者許男是主嫌劉男助理,因金錢發生糾紛,劉男在七期租屋處找來37歲劉姓友人、19歲石姓助理及一名未成年林姓助理,共同對許男施暴;檢方偵結,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等罪,起訴劉男等3人,林姓少年部分由少年法庭調查。

今上午庭訊中,檢察官問劉男,現場有誰打許男,劉稱沒印象、忘記了迴應,檢察官提示劉在偵訊及警詢筆錄中,其稱看到劉姓主嫌持球棒、板手攻擊許,並用老虎鉗拔牙,石則以鐵錘敲擊許生殖器。劉男仍說未看到上述情節,表示他今天是經過思考後纔回答,先前說法並不完整,並非刻意說謊。

對於石男指稱,衝突原因是許男黑吃黑導致,劉男則表示「聽不懂」,認曾透過許叫傳播小姐,並將1萬7000元給許,但許未給傳播公司,這也不是衝突原因,是許向劉姓主嫌討錢才引發爭端,是什麼款項忘記了,當時他的注意力都在傳播小姐身上。劉男並表示,案發前3天起,他與劉姓主嫌等人就在市政路處所,吸食K他命、梅錠及咖啡包等毒品,連續用毒3天,精神狀態恍惚、很飄。

辯護人另提示劉男手機對話紀錄,他曾向暱稱「娘娘」的人傳訊息,內容寫到「弟弟(許)被打很慘」、「門牙被拔光」、「四肢都打斷」、「我在請他全身傷口吃辣椒醬」,更寫出「差不多快要被玩死了」、「打了10幾小時」,並詢問有認識的護理人員,要幫他打消炎藥、營養針;劉男辯稱,因擔心許男可能被打死,加上當時正與傳播小姐聊天,纔會誇大其詞,辯護人再提示劉曾說「懶覺被鐵錘敲爆」、「不想太早玩死他」等語,他強調上述內容都是吹牛。

劉男稱衆人發現許男沒有呼吸心跳時,有對許做CPR跟急救,他是負責CPR壓的部分,石男拿Apple Watch看許有沒有心跳,沒有馬上叫救護車,認爲他只是客人,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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