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七期豪宅虐殺案…狠以「十大酷刑」虐死人 男「抄佛經」無效判無期
臺中七期豪宅前年發生虐殺案,劉姓男子從事博弈和許姓助理有財務糾紛,和3名同夥持榔頭猛敲生殖器、老虎鉗拔牙等「十大酷刑」活活虐死他,錄影畫面可見許哀嚎慘叫喊「救命!」衆人仍不停手,臺中地院國民法庭今依私行拘禁致死罪判劉無期徒刑,同夥判12年、13年6月,可上訴。
全案由臺中地院國民法庭審判長高增泓,2名陪席法官張雅涵、顏鈞任,及6名國民法官審理。
檢方起訴指出,劉姓主嫌(32歲)從事博弈和許姓助理有債務糾紛,2024年10月18日在七期豪宅與劉姓友人(37歲)、石姓員工(19歲)及林姓少年,拿球棒、榔頭及尖刀攻擊,並朝傷口淋烈酒、潑辣椒醬,更持老虎鉗拔牙虐死許;劉被起底是臺中第六分局警友站的副站長,已遭警方除名。
臺中地院5日起密集審理5天,法醫證稱剖開許男遺體血液上浮着一層油,其案例少見,認定是傷及皮下脂肪,釀極嚴重肺脂肪栓塞等因致死。
由於劉姓主嫌、劉男及石男證詞不一、相互推卸,還辯稱有替許CPR,但檢方根據劉手機對話,他曾向傳播小姐稱「弟弟被打很慘,門牙被拔光、四肢都打斷了」、「我在請他全身傷口吃辣椒醬」,還說「不想太早玩死他。」
且劉等凌虐時還長時間錄影取樂,畫面顯示劉等人用吸塵器捅許的嘴再猛吸、刀割身體後淋威士忌,檢方認爲其等施以「十大酷刑」把許虐到全身62道傷勢、體無完膚,直至「死透了」才叫救護,根本是把生命當成折磨的容器,視許如待宰牲畜,長時間以虐取樂,泯滅人性。
公訴檢察官殷節提示一段錄影,拍下許衆人以榔頭狠敲膝蓋,痛到聲聲大喊「救命!」但劉等仍不停手,殷當庭哽咽說,這畫面讓檢察官無法忘卻,死者生前承受巨大痛苦、精神恐慌,令人鼻酸。
殷節主張,劉等犯後向民間救護人員自稱是「警方人員」,又謊稱許自殘,與同夥清理現場、串滅證,還製造假證據,手段惡劣至極,劉直至1月7日突然說要「抄佛經」,無非是算計減刑的廉價手段,對劉求處無期徒刑,其餘2人求12年6月至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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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警友站副站長的劉姓男子,與劉姓、石姓同夥在七期豪宅虐死許姓男子,目前羈押中。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