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女警出庭走「法官通道」連喊:我無法控制

臺中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揚言對長官爆頭、在盧秀燕腦門開槍,甚至號召槍擊等,被依恐嚇罪嫌起訴、收押中。警察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蘇健忠攝影

臺北捷運去年1219隨機殺人事件後,臺中第2分局黃姓女偵查佐在社羣連發多篇文字,揚言對長官爆頭、在臺中市長盧秀燕腦門開3槍,黃涉恐嚇遭收押、起訴;臺中地院今首開準備程序庭,黃女在法警帶領下走「法官通道」入法庭,連喊數次「無法控制」主張無罪。

黃女案發後遭羈押,臺中市警局先以停職;臺中地檢起訴指出,黃女2025年12月19日至21日,在LINE羣組留言「猜猜闕OO會被誰開槍爆頭」、「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闕OO打死」,恐嚇偵查隊副隊長。

黃並使用社羣Threads,在隨機殺人相關新聞截圖下留言稱「只有我可以當號召者」、「不然要像我一樣去撿槍掃射才知道閉上臭嘴嗎。」22日再發文稱「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並附上臺中購物節人形立牌廣告,意指欲對盧市長腦部開槍。

臺中地院今下午5點半開庭,因黃女羈押中,法警將她從「法官通道」帶入、帶出法庭,有別過往其他羈押中被告開庭走一般公共通道,加上中院法庭狹小,法官通道門緊鄰受命法官席,黃女進、出時,距離開庭法官僅幾步之隔。

法官黃立宇詢問黃女意見,她做無罪答辯,當時主觀無恐嚇犯意,無法控制狀態,不知道自己在做違法的事,當天輪休下午2點去開在原單位開公務車車禍的調解庭,回單位向闕姓副隊長報告結果,對方沒有要聽她說話的意思。

黃說,之後就無法控制,在好幾個羣組瘋狂傳訊息,傳的內容也不記得,無法控制自己大部分行爲,直到被警方逮捕、羈押入看守所第1周,都還以爲大家在跟她玩,後來穩定吃藥、收到起訴書,才慢慢分辨現實、想像世界。

法官再問,爲何在偵查、羈押時坦承發文客觀事實,今卻否認?黃則說,她主觀不能控制。由於黃女發文內容夾雜髒話、難聽字眼,法官逐項提示、念出確認前,也先強調「法官只是引用,不是罵髒話。」

黃的辯護人律師黃子欽說,黃當下明顯無法辨識行爲違法能力,聲請精神鑑定、傳喚其同事,另請法院參酌,黃落網在筆錄回答時,以「蝦,亨,裡系勒公X小,哈哈哈哈哈」等回答,精神狀況顯不正常,不能控制、辨識自己行爲違法能力。

黃子欽也說,黃女已經生病了,不能因她從警時諸多功獎就斷定其狀態正常,同時主張黃穩定服藥,請求交保、責付家人。

公訴檢察官陳怡廷認爲,黃女短時間連續恐嚇,犯嫌重大有反覆之虞,應繼續羈押;被恐嚇的闕姓副隊長表示,尊重法院依法量刑。

臺中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揚言對長官爆頭、在盧秀燕腦門開槍,甚至號召槍擊等,被依恐嚇罪嫌起訴、收押中。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