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之狼」強盜性侵孕婦 死囚徐偉展求再審遭駁
▲中山之狼徐偉展在獄中腦中風,請求再審遭駁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中山之狼」徐偉展因夥同少年駕駛計程車,在臺北市中山區搭載夜歸女子,載到山區洗劫並性侵,連懷孕3個月的被害人都不放過,另有1女慘遭殺害棄屍,最高法院2011年間判徐偉展死刑定讞。被羈押28年的徐偉展日前坐着輪椅出庭求再審,因中風無法完整陳述,僅透過律師表示,希望能快點放出去。高院審理後判決駁回。
徐偉展爲憲兵退役,體格壯碩、身手矯健。他在1996年10月間,夥同表弟潘姓少年偷了一部計程車,而後在臺北市士林區搭載一名從KTV離開的柯姓女子,表弟則躺在後座假裝醉倒。柯女上車後,徐偉展和表弟2人聯手製伏柯女,載到新店山區洗劫身上財物後,殘忍殺害,棄屍山林間。
隔了3日,2人又夥同另一名賴姓少年犯案,在中山區連續載了2名女子,到新店山區囚禁性侵,其中還有一名是懷孕3月的婦人。徐男因迷信殺害孕婦會有厄運,未動手殺人。由於徐偉展等人連續在中山區犯案,被警方以「中山之狼」犯罪集團稱呼。潘姓表弟和賴姓少年因無照騎車被臨檢落網後,徐男透過女友、姊姊們的接濟,潛逃5個月,最後於1997年3月間遭捕羈押。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法院自一審到更十審全都將徐男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1年3月間判決定讞,潘姓表弟則遭判刑20年。人權團體於2025年間爲36名死囚聲請再審,其中徐偉展的部分,高等法院於2025年10月間開庭審理,被捕時24歲的青年徐偉展,出庭時已是坐着輪椅的53歲中年男子。
據瞭解,徐偉展在獄中得了重聽,後來又中風,因此行動不便,對於法官的問話聽不清楚,自己也不能完整陳述,都由律師代爲表達。法官最後詢問徐偉展還有什麼需要陳述,他附耳在律師耳朵上說了幾句,律師表示,徐偉展說自己已經執行很久了,希望能早點放出去。而徐偉展還押時,記者對着他拍照,他閉眼閃躲照相機閃光燈,另外對於提問,也完全不回答。
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後,高院認爲徐偉展的聲請僅針對本案刑之輕重執行問題,並非針對本案「是否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而有動搖原本有罪確定判決者,所以高院裁定駁回徐偉展的聲請。
▼中山之狼徐偉展30年前遭捕時,與現今中風坐輪椅,不可同日而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