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人工生殖法脫鉤代理孕母 範雲:兼顧兒童利益及女性生育權
▲民進黨立委範雲。(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這次修法將適用對象擴大到女性同婚配偶、年滿18歲的單身婦女。但爭議較大的代理孕母部分,則確定將脫鉤處理。對此,民進黨立委範雲表示,肯定行政院提出的修法草案,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及子女最佳利益,開放單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適用人工生殖技術的修法。也明定子女最佳利益評估及「血緣知悉權」相關規定,保障兒童最佳利益。
行政院今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放寬滿18歲單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同時,規範其必須使用自身的子宮和卵子,術前須進行子女最佳利益評估、簽署受術配偶同意書,確認親子關係成立,受術前也能知悉捐贈者國籍、血型及膚色。
範雲表示,臺灣人工生殖技術領先世界,然而現行法規,嚴格限制僅有「異性戀夫妻」,且經診斷爲不孕症纔可以使用。此一法律規定明顯過時,不僅無視2019年臺灣已通過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女同志伴侶已得以結爲配偶的事實,也排除單身有意願的成年女性,有權收養子女,卻無法依法透過人工生殖,生養有血源關係的下一代。
範雲強調,助孕科技與人工生殖是相當複雜但重要的議題,她多次諮詢婦女及性別團體後,大家的共識是,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及子女最佳利益,開放單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適用人工生殖技術的修法。
範雲肯定行政院提出的修法草案,並表示自己連兩屆提出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就是聚焦單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可以進行人工生殖,同時兼顧兒童最佳利益及女性生育權。
範雲說,現行單身即可進行收養,已離婚或未婚的單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孕育孩子,合情合理。她強調,除了女性生育權,自己和行政院的修法草案,也明定子女最佳利益評估及血緣知悉權相關規定,保障兒童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