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未納入工生殖法 石崇良:爭議大、兒童權益優先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人工生殖法的修法,主要精神在落實尊重女性的生育權。記者廖靜清/攝影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法,行政院版本並沒有納入代理孕母,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政院版的主要精神還是在落實尊重女性的生育權,重點是擴大單身女性或者是女同婚本身有子宮的情形下,懷孕的生育權主張,修法僅涉「有子宮懷孕的生育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午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朝野修法共有20案,各版本最大爭議在於要不要開放代理孕母。
石崇良說,「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對人工生殖下的子女的最佳利益,把權益保障明文入法,同時也加強生殖機構的平時管理。但政院版不涉及代理孕母的議題,因爲目前在社會上還有一些爭議,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凝聚大家的共識。
而針對到底有沒有設置少子女化辦公室?立委黃國昌認爲,昨天衛福部長講出大實話,事後又拍影片自清,是繼續硬拗。
石崇良指出,在少子化的對策討論過程當中,需要跨司署、跨部會,大家共同合作延伸跟努力。因此在106年期間,爲了提出有關衛福部相關的對策,有設立任務性編組進行討論,隔年整個對策提高到行政院的層級,後續轉型配合行政院相關的會議。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