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今第11次準備庭 聚焦汙點證人筆錄內容精彩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院今天上午10點進行第11次準備程序,庭訊聚焦污點證人且爲主要證人之一廖俊鬆三子廖力廷偵訊過程,辯方質疑筆錄與實際偵訊內容有出入之處,此外,由於境管期將屆滿,庭訊後續開鄭文燦與廖家長子限制出境出海的調查庭。
今天庭訊重點在於勘驗廖力廷偵訊錄音影片部分內容。辯方律師團指出,檢方偵訊時,被告曾提出多項有利於鄭文燦的說法,卻未完整記載於筆錄,已整理並聲請勘驗的疑義段落多達18處,單就內容討論至少需逾100分鐘;加上法官當庭播放勘驗畫面,整體程序預估超過3小時,若檢辯雙方持續針對性攻防,庭訊將延長至午後。
根據起訴內容,廖力廷爲廖俊鬆之子,案發時任鴻展開發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涉在「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中,成爲對鄭文燦行賄的重要執行者與聯繫窗口。起訴書指稱,2017年9月間,廖力廷與父親廖俊鬆及妻子黃芷蓁共同準備500萬元現金,於同年9月14日晚間,由廖力廷駕車載父親前往市長官邸,將裝有現金的黑色手提袋交付,由廖俊鬆轉交鄭文燦。
此外,2018年5月21日,廖力廷再依指示,於官邸交付名義爲政治獻金的600萬元現金;同年8月13日,鄭文燦因得知廖俊鬆遭監聽,爲避免案情曝光,將先前收受的500萬元賄款及600萬元政治獻金合計1100萬元於官邸一併退還予廖力廷。
起訴書列廖力廷供述爲重要證據,待證事實包括行賄動機、資金來源與準備過程、現金交付與退款細節,以及鄭文燦曾提醒「你爸嘴巴很大,有人在監聽」等內容,並認定廖力廷在全案中負責實體交付賄款、與官員隨時聯繫溝通,並於退款後處理後續金流。
由於相關被告限制出境期限將屆,法官也訂定這次庭訊結束後,續行調查鄭文燦及廖家長子是否有繼續境管必要,全案後續審理進度,備受外界關注。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市長任內收賄涉貪,今將勘驗污點證人、同時也是主要證人之一廖俊鬆三子廖力廷筆錄,庭訊後將繼續召開鄭文燦及廖家長子境管延長的調查。圖爲鄭於本月9日庭訊後與律師施宣旭搭車離去。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