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兩年條款引討論 柯文哲:當時承諾讓陳昭姿完成代理孕母法案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中)、現任主席黃國昌(右)、立法委員陳昭姿(左)下午一同舉行記者會,談到兩年條款,柯文哲表示的確有兩年條款,但當時也有答應陳昭姿要讓她完成代理孕母的法案。記者葉信菉/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現任主席黃國昌、立法委員陳昭姿下午一同舉行記者會,談到兩年條款,柯文哲表示的確有兩年條款,但當時也有答應陳昭姿要讓她完成代理孕母的法案。

柯文哲表示,臺灣民衆黨在2024年參加總統大選時是個小黨,希望能有更多人才加入,因爲這樣才訂定兩年條款,希望有更多專業人士能夠進到立法院參與,也希望大家把兩年當成四年用。

柯文哲強調,當時找陳昭姿當不分區委員的時候,她也有談到推動代理孕母是她畢生的心願,柯文哲也認爲這法案也無關統獨,也沒有政黨利益的問題,並答應在她任內完成這個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