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陳昭姿另外談「兩年條款」 黃國昌:沒有破壞制度的問題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與前主席柯文哲、黨團幹事長陳昭姿。(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期限將屆,考量作業時間,昨日黨團立委陸續交回辭職書,7人中僅陳昭姿未繳回。對此,黃國昌今(6日)表示,並沒有破壞黨制度的問題,去年黨代表大會決議內容就是「兩年條款繼續執行,除非柯文哲另有指示」;黃說,陳昭姿與柯文哲需要另外處理的事是什麼,可能過一段時間,大家會更清楚。
針對陳昭姿的去留問題,除了她尚未簽署辭職信引發關注,也傳出其他委員有不同意見,對此,黃國昌說,第一,民衆黨有民衆黨的制度,第二,你說傳出有意見,我說過,對於沒任何事實證據基礎的政治流言,沒什麼迴應的必要。傳出有意見,請問誰有意見?說的出來嗎?若說不出來,恐怕連問題事實基礎都不存在。
而若陳昭姿續留,要如何向黨內說明有照制度走?黃國昌特別解釋整個事情的脈絡,2024年總統大選跟不分區選舉,那時候是由柯文哲主席親自去找臺灣社會上的人才加入民衆黨,掛着民衆黨身份去參與不分區選舉,「我可以老實的講,民衆黨在2024年能拿到這麼多不分區選票,柯文哲主席絕對是最大的因素,我不會說是唯一因素,但相信大家可以同意我說的,絕對是最大的因素」。
黃國昌指出,柯主席在當時跟每個不分區候選人進行招募攬才時,都有說明在黨的制度下,應該要如何運作。第二,再帶大家回顧去年8月黨代表大會時,當時對兩年條款要不要繼續執行,黨內有兩種不同的看法,這兩種看法都是爲了民衆黨好,「有認爲應該繼續執行,這樣讓臺灣社會看到民衆黨開大門走大路,對黨的制度就是會執行;但也有認爲黨在非常時期,兩年就換會不會影響未來兩年戰力」。
「這兩種說法都有道理,都是爲了民衆黨好。」黃國昌說,所以他當時做爲民衆黨主席,他才語重心長地跟大家說,是不是可以請大家接受他的提議「兩年條款繼續執行,除非柯文哲另有指示」,當他這樣說完以後,全體與會黨代表沒任何人表示反對,大家全部同意。
黃國昌說,「兩年條款繼續執行,除非柯文哲另有指示」也成爲去年黨代表大會的決議,而現在做的事情,就是在執行去年黨代表大會的決議,所以陳昭姿的部分由柯文哲另外處理,並沒有所謂破壞黨制度問題,因爲去年黨代表大會在夏天決議內容就是這樣。
至於柯文哲跟陳昭姿委員需要另外處理的事情是什麼?黃國昌說,這可能再過一段時間以後,大家就會更清楚,因爲這事情都處於現在進行式,「我相信很快會有一個比較清楚明確答案,讓各位關心的媒體跟支持者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