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巡佐護航賭場「營業1天收1萬」索賄34萬 圖利罪判4年半

▲新北市金山警分局外觀。(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新北市金山警分局石門分駐所巡佐莊翼飛,被指控長期包庇天九牌賭場,並向業者索取「不取締費」共34萬元,基隆地院今(10日)上午宣判,認定莊員利用職務圖利犯行明確,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判處4年6月徒刑,並褫奪公權4年。

檢方起訴指出,莊翼飛自2020年5月至2024年9月擔任金山警分局偵查隊偵查佐期間,負責賭博查察業務,2024年2月農曆年間,他得知黃姓男子在金山區仁愛路等4處經營天九牌賭場,不僅未依法取締,還向黃男索賄,要求黃男每經營1天須支付1萬元,作爲不查緝的對價。黃男表示,自2024年2月9日至4月間共經營34天,前後交付賄款34萬元,換取警方不進行查緝。

檢方調查發現,莊員除曾親赴賭場賭博外,也收受黃男賄賂;黃男向警方檢舉莊員索賄,另郭姓等5名賭客證稱,曾看過莊員2至3次到場,且明知其爲警察卻未執行取締。檢方據此認定莊員涉犯收賄、圖利、包庇等罪,並將黃男依行賄及賭博罪起訴。

審理期間,莊員全盤否認收賄,僅承認未取締賭場;公訴檢察官則指其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基隆地院今(10日)上午宣判,莊員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4年6月、褫奪公權4年。黃男部分,因犯圖利聚衆賭博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至於黃男被控行賄罪,法院認定證據不足,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