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軍人給帳戶幫領13.6萬給詐團 檢起訴法官認無犯意判無罪
馬祖防衛指揮部爆發官士兵提供人頭戶給詐團,檢警已介入調查,有檢察官指出,軍人涉詐的比例不低,但因詐騙集團話術高明,若能證明真是被害人,獲無罪或不起訴的機率也不低,臺中市王姓軍人在去年10月間,除了將日常使用的帳戶提供給詐團外,還幫詐團領了13萬6000元,但法官採信他是因貸款而被詐團「債務整合」話術所騙,無犯意,判他無罪。
檢警調查,王姓軍人在去年9月間將自己的薪轉戶,提供給綽號「古孟傑」的詐騙集團,隨後還依「古孟傑」的指示,在同年10月間前往臺中市大雅區的銀行、超商,分別自己的帳戶內,提領1萬1900元、11萬7000元,還將該筆現金交付給「古孟傑」指定的人員收取。
檢方認爲,王男從自己帳戶內提領的13萬6000元,是林姓女子等4人被詐騙集團所騙的贓款,王男有幫助詐欺、洗錢的不確定故意,偵結起訴。
臺中地院審理時,王男矢口否認犯案,強調他有多筆信貸、車貸壓力,接獲和潤的推銷電話後,纔會把LINE提供給對方,由「古孟傑」與他聯繫,原本想貸款10萬元,但對方稱負債過高,可使用債務整合方案,還稱需由公司配合美化帳戶,對方是說匯入帳戶內的款項是公司的金流,所以纔會從自己的帳戶領款給對方。
王男還說,後來自己的帳戶被警示後,趕緊詢問「古孟傑」,對方沒有迴應,才判斷可能上當,趕緊報警,過程中沒有獲得任何報酬。
一審審酌,王男無前科,高職畢業後投身軍旅迄今,除求學期間有在餐廳打工外,無其他工作經驗,也曾多次透過銀行貸款、汽機車融資借款,此案時身背多筆債務,考慮到王男長年投身軍職,閱歷不豐,因欠債款期限屆至的壓力,被詐團日新月異、詭譎多變之手法,未必能理性識破。
法官指出,若王男有共同犯罪或已預見「古孟傑」所稱美化帳戶業務,恐是對方利用以收贓或洗錢的話術,怎可能在自己未能獲得任何報酬或利益、且已負債累累的情況下,還依「古孟傑」指示提供帳戶與贓款,讓自己日常使用帳戶變成警示帳戶,增加諸多不便,難認王男有主官犯意,判無罪,仍可上訴。
臺中市王姓軍人涉提供自己使用的帳戶給詐團,還幫詐團領款,一審判無罪。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