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近3年攻擊事件暴增2.5倍 立委提修法「妨礙執勤關5年、罰千萬」
臺鐵員工遭暴力攻擊事件頻傳,今年截至11月15日發生14起攻擊事件,不少立委關心此問題,更直指暴力事件近3年來件數暴增近2.5倍,認爲鐵路人員職場安全環境急需通盤檢討。立委並提出新增鐵路法第68之4條修法;交通部也支持,並建議懲處額度爲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此案待委員會後續審查。
臺鐵瑞芳站本月14日凌晨發生一名20多歲男子拒絕下車、攻擊站務人員,甚至揚言要殺副站長,而這已非今年首例,今年5月底1天發生2起攻擊列車長事件;6月1日端午連假收假日發生長者不滿冷氣太冷,痛罵列車長雜種、垃圾的情況。
10月7日五權站無票男遭站務員攔查,竟出手將其推落軌道,站務人員還未爬起身就有列車進站,所幸是在對向軌道,站務員逃過死劫。根據臺鐵統計,今年至11月15日,發生14起臺鐵員工遭暴力攻擊事件。
國民黨及民衆黨立委今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鐵路法第68之4條各提出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臺鐵員工遭暴力攻擊事件頻傳,臺鐵若不能增加保全人力,保護臺鐵執勤人員,未來缺工情況會愈來愈嚴重。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黃健豪、蘇清泉等人提案,鐵路法新增第68之4條,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式,妨礙鐵路從業人員執行職務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鐵路從業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衆黨立委林國成表示,最近一年臺鐵公司發生多起員工攻擊事件,近3年來件數更暴增近2.5倍,非常嚴重,像是近期發生瑞芳站事件,顯示保障員工安全刻不容緩,臺鐵需認真做改變,小站要請保全,不僅是負起運輸責任,更要未雨綢繆,員工不管一個或五個,都要保全好,因此提案修法新增採強制手段確保鐵路機構員工執行公務的安全,鐵路暴力零容忍。
民衆黨黨團提案,鐵路法新增第68條之4,妨礙從業人員執行業務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新增鐵路法第68條之4,鐵道局長楊正君表示,對於從業人員的安全本部表示支持,但關於罰則現在有2個版本,建議比照醫療法第106條,處罰額度採較小的30萬元、3年以下方案。
臺鐵員工遭暴力攻擊事件頻傳,今年截至11月15日已發生14起攻擊事件。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