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翡翠水庫發電尾水存於下游壩堰 沒有浪費水資源

針對外界關切調度翡翠水庫放水支援發電,北市要求加收「耗水補償費」;對此,臺電19日強調,「耗水費」的徵收對象應爲實質「耗用水資源」者,但水力發電的尾水最終均完整留存於下游壩堰,繼續供應民生用水,水資源並未減少或損耗。因此,加收耗水費並無合理依據。

翡翠水庫管理局多次向臺電協商,加收每度3元「耗水補償費」,但卻遭臺電拒絕,翡管局決定將不再支援臺電臨時調度。臺北市長蔣萬安19日表示,耗水費的費率是中央經濟部所定的標準,臺電如果有意願來議價,水庫也會願意來跟他們討論。

臺電今日表示,翡翠水庫放水發電,即便是臺電請緊急支援,仍需經過翡翠水庫管理局評估下游取水需求,同意後纔會進行,且發電後尾水存於下游壩堰,後續仍可由臺北市政府調度供應民生用水,並未造成水資源損耗,水庫發電運作始終秉持「供水爲主、發電爲輔」的大原則,沒有浪費水的問題。

對於臺北市政府的關切,臺電表示充分尊重,並隨時歡迎與臺北市政府進一步溝通協商,期盼在穩定供水與供電上取得共識。

臺電強調,臺電尊重水庫調度,發電皆依約付費,翡翠水庫的放水與發電均由翡管局全權評估與管制。即使臺電因應需求請求延長髮電,翡管局亦會確保蓄水與供水完全無問題後纔會同意。延長髮電期間,臺電皆依合約規定支付電費,絕無無償使用之情形。

臺電說明,「耗水費」的徵收對象應爲實質「耗用水資源」者,但水力發電的尾水最終均完整留存於下游壩堰,繼續供應民生用水,水資源並未減少或損耗。因此,加收耗水費並無合理依據。臺電建議雙方維持現有合約機制處理,共同發揮水資源最大效益。

臺電進一步說明,翡翠發電機組裝置容量爲7萬瓩,對整體電力系統影響極其有限。發電與否皆尊重翡管局依供水需求的自行評估;若未來翡管局評估不發電或走向解約,臺電具備完善的調度機制,將隨時安排其他機組因應負載需求,絕不會產生供電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