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價8億人瑞閃婚…戶政、證人、看護超可惡? 律師:想翻案「門檻極高」

老者示意圖。圖/Ingimage

一名百歲人瑞與年齡相差40歲的看戶辦理結婚登記後,家屬在醫院外上演搶人大戰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知名律師李怡貞今(5)日針對一起涉及「8億遺產」的人瑞閃婚案連發兩文,表達強烈憤慨,她質疑,如此懸殊的年齡組合與健康狀況,相關單位與證人把關失靈,以致一半財產掉入外人口袋,直呼「超可惡」。不過,另位律師黃柏榮則點出了殘酷的法律現實。

李怡貞於臉書質疑戶政體系與證人的角色,她納悶錶示,戶政人員看到相差40歲的組合,難道不用詢問就直接登記?她更痛批結婚登記所需的兩位證人「有良心嗎?」,她提醒該人瑞家屬必須與時間賽跑,儘快進行各項法律程序,因爲「8億財產已經掉一半到外人口袋了」。

隨後,針對網路出現指責子孫或幫戶政說話的聲量。中山區戶政事務所工作人員也表示,當初辦理結婚登記時,王姓人瑞臨櫃應答正常,符合登記規定,因此依法受理。

李怡貞再度發文怒批,直言「8億人瑞絕對是被盯上」,並指出「子孫不把阿公搶走,現在早就被叫黑長車白布條來躺着載走了」。她強調,「100歲的人要離婚纔沒問題,活到老還要結婚超級有問題」,認爲這是基本常識。

同時,另一位律師黃柏榮有不同見解,他認爲衆人喊着要「保護長輩」,卻忽略了核心關鍵是,長者當下是否具備「意思能力」。在法律上,年齡並非結婚的阻礙,只要未經法院裁定「監護宣告」,102歲與28歲同樣擁有合法的行爲能力。他直言,戶政機關僅進行形式審查,該筆結婚登記在法律上屬「完全有效」,家屬若想推翻,必須承擔極高的舉證責任,透過醫療鑑定證明長輩登記當下根本無法理解結婚意義,而這在實務上門檻極高。

此外,對於家屬在醫院強行搶人的舉動,黃柏榮警示這在法律上非常危險。他指出,在婚姻未被判定無效前,該名看護在法律身分上是「配偶」,其法律地位高於10名子女,這也是警方難以介入的主因。家屬一邊指控看護,一邊卻可能因強行帶走長輩而觸犯強制罪或妨害自由。這番論點點出了殘酷的法律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