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看護「身價8億人瑞被騙?」律師揭1可能:說她粉紅收屍隊不公平

▲馬偕醫院上演搶102歲人瑞的戲碼,新聘的外籍看護(紅圈)懷孕也被推擠。(圖,下同/民衆提供)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身價8億、102歲的王姓人瑞,1月間與照顧他27年的68歲賴姓看護登記結婚,王姓人瑞的子女們質疑賴女另有所圖。對此,律師陳宇安表示,真相目前未知,也許阿公在看護多年陪伴下感受到關愛,並對子女感到心寒,所以纔會做出此決定,關鍵在阿公登記時的精神狀態,以及2名證婚人是否清楚。

關鍵在阿公登記時的「精神狀態」

律師陳宇安在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若子女平時少有關心,把照護責任全交由看護,長時間相處下,看護可能成爲阿公生活中最重要的依靠,「讓他覺得有被關心被關愛,同時又對子女感到心寒的狀態下,所以願意跟看護結婚把財產留給看護」。多年前藝人陳鬆勇過世時,遺囑中就出現「大部分財產留給看護」的情況。

對於外界質疑「戶政機關怎麼會讓阿公辦結婚」,陳宇安透露,戶政人員說阿公當下「看起來應答正常」,因此才依規定受理登記。陳宇安直言「戶政事務所就是按程序辦手續而已,第一次聽到到結婚還要戶政事務所同意的,兩個意識清楚的成年人要結婚還要子女同意喔?」

另一疑點在證婚人

不過,陳宇安點出另一個問題點,2名證婚人應該是看護的朋友,「證人簽名的當下有沒有清楚兩人是否有結婚的真意的問題。」目前案件真相還不清楚,她認爲,在資訊不足時就把看護直接貼上「粉紅收屍隊」標籤並不公平,「不過確實不能軟禁起來不給子女看」。

若子女想提告,陳宇安表示,要先證明阿公在結婚登記時「神志不清」,例如是否有失智診斷、醫療紀錄等;或主張見證人資格與見證過程有問題,並可傳喚經手戶政人員釐清。但她也坦言,戶政人員以及醫護人員都已表示,阿公當時對答正常,想從這點突破恐怕不容易,「阿公102歲,他也有自由意識決定要跟誰結婚不是嗎?」

.本文經「律師陳宇安」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