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瑞娶看護閃婚!律師一看「證人身分」...曝唯一解法
▲日前馬偕醫院外,上演搶102歲人瑞的戲碼。(圖/民衆提供)
網搜小組/曾筠淇報導
102歲王姓人瑞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和68歲賴姓女看護登記結婚,讓子女們質疑是看護覬覦鉅額財產。律師李怡貞日前便質疑兩位結婚登記的證人有良心嗎?昨日傳出證人身分後,她更直言,「賺錢的方式都寫在刑法,賺大錢的方式寫在親屬法」。
證婚人非王家親友 其中一人是看護之子
根據《民視新聞網》報導,王姓人瑞與賴姓看護結婚時,證婚人非家中的親友,其中一人是賴姓看護的兒子,另一人的身分尚不知曉,不過王姓人瑞的家屬懷疑是看護友人。
證人都和看護有關係?李怡貞曝唯一解法
李怡貞在臉書發文指出,該案的兩位結婚證人若都和看護有關係,當這兩人到庭具結,證詞絕對有利於看護,勢必會確認曾親眼見聞阿公有結婚意願,「兩個證人都是預先在擋結婚無效的這條路以及撤銷婚姻的路」。
李怡貞進一步解釋,法律上對於結婚證人的資格沒有特別限制,只要是成年人即可。因此她坦言,目前唯一能走的法律途徑只剩離婚。
離婚訴訟漫長 遺孀依法有繼承權
不過李怡貞也指出,離婚訴訟漫長,恐怕得歷經三級三審,如果阿公之後做仙,屆時遺孀自然擁有繼承權,也能分得遺產。她最後直言,「賺錢的方式都寫在刑法,賺大錢的方式寫在親屬法」,點出法律現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