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租用行動整鈔機洗錢52億 網路行銷公司負責人起訴求刑5年

主業爲網路電商行銷的欣福益行銷投資公司負責人陳鬱昌,涉嫌自2024年3月至今年8月間,陸續收受來源不明的近52.4億餘元巨資,透過向不知情保全公司租用的行動整鈔機,規避大額通貨交易申報。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起訴陳男及欣福益,並對陳男求處最高刑度5年,併科5000萬罰金。

檢警查出,陳男與身分不詳人士「克里斯」共謀,於上述期間內陸續收受52億3893萬餘元現金,再將現金置入欣福益及陳男實質掌控的廣嘉國際、旺與財國際、藤本紅新媒體公司,向某保全業者租用的行動整鈔機內。

依雙方租用合約,保全公司派員領款並點清金額後,會以保全公司名義將款項匯回給承租公司帳戶。陳男收到款項後,便可透過網路銀行將錢層層轉匯至國外,藉此規避洗錢防制法中,金融機構對於一定金額以上的通貨交易,應事前向調查局申報的相關規定,疑似有跨國鉅額洗錢的疑慮。

欣福益行銷投資公司負責人陳鬱昌,涉嫌收受來源不明的近52.4億餘元巨資,透過租用行動整鈔機及手機網路銀行洗錢,遭新北地檢署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起訴。圖/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