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女建商…歐陽榕病逝 全臺死囚剩35人

死囚歐陽榕二○○三年間殺害女建商,當年落網後,警方帶回棄屍現場。本報資料照片

死囚歐陽榕二○○三年在高雄殺害女建商盧金惠再分屍,二○一一年被判死刑定讞;他入監後多次質疑法院未釐清殺人手法就判死是違法,希望聲請再審,是聲請死刑釋憲的待決死囚之一,卻因未按時服藥,日前戒護外醫,三天前多重器官衰竭過世。全臺死囚剩卅五人。

橋頭地檢署表示,死刑犯歐陽榕原本關押在高雄第二監獄,檢察官李冠林相驗確認因他本身有糖尿病病史,未按時服藥,有戒護外醫診斷證明,無可疑外傷,認定他死因爲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腸胃道出血並急性腎衰竭,家屬沒有意見,檢察官前天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交家屬。

歐陽榕原爲知名紙廠加工處的副處長,離職後因投資失利揹負鉅債,死者盧金惠視他爲懷才不遇的好友,曾多次借款資助。二○○三年四月間,歐因缺錢急用,開口商借鉅款卻被盧女拒絕,設局將她誘騙至租屋處勒斃,並殘忍肢解成十袋棄屍,事後更向家屬勒贖一二○○萬元。

警方當年於盧女頭七當天突破歐陽榕心防,但他僅承認棄屍,對殺人細節堅稱是「不詳方式」或意外,檢警最終僅尋回部分屍塊,其餘恐遭焚化;歐陽榕歷經多年纏訟,最高法院於二○一一年維持更六審見解,判死刑定讞。

歐陽榕的妻女早年就相繼意外身亡,由他領取鉅額保險金,他落網後,此部分也都曾重啓調查,外界高度懷疑涉及詐保殺親,但因缺乏直接證據,檢方最終予以不起訴處分。

歐陽榕在監期間,多次質疑法院在未釐清具體殺人手法下判死違法,希望聲請再審,他也是二○二四年死刑釋憲案的聲請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