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歐陽榕病逝 廢死聯盟:此案有瑕疵

死囚歐陽榕戒護外醫時因病身亡,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昨指出,死刑憲法判決一年多了,可惜截至他病逝爲止,檢察總長都尚未替歐陽榕提起非常上訴。

廢死聯盟指出,歐陽榕被關押超過廿年,這廿多年來,他持續表達自己「真的沒有殺人」,從判決來看,本案也是充滿瑕疵,除動機有爭議外,連作案方式判決書中也以「不詳之方法」帶過。

廢死聯盟表示,案件偵辦和審理過程也有許多瑕疵,包括警方對歐陽榕未成年子女進行夜間疲勞訊問,藉此要求歐陽榕配合調查;判決採用證人(被告同居人)未與當事人對質的單方面證詞作爲證據。

另外,本案多樣證據,如歐陽榕家中搜到的「犯罪計劃書」、浴室的血跡、手機使用預付卡、法醫的陳述等,均可以有多種解釋,但法院一律採信檢方說法,而認爲這一連串的瑕疵是「瑕不掩瑜」因而判決死刑。

廢死聯盟指出,憲法法庭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結果出來後,認爲死刑在臺灣仍然合憲,但針對聲請釋憲的卅七位死刑犯(黃麟凱去年槍決伏法),應該給予「特別非常上訴」的機會,這與一般刑事訴訟法中的非常上訴不同,檢察總長的裁量權在此應受限縮,職責是基於憲法判決的拘束力提起非常上訴,讓最高法院逐一檢視每一個個案是否符合憲法判決所點出的嚴密要求。

廢死聯盟表示,歐陽榕及他的律師也是朝這個方向努力,希望司法重新檢視他的案件,但可惜截至他病逝爲止,也離死刑釋憲判決宣判已經一年多了,檢察總長都尚未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