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犯撞死派出所長辯稱只想脫身 國民法官判死痛斥虐殺:人神共憤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前年9月30日深夜攔查女毒犯陳嘉瑩時,竟遭陳女開車拖行,最後撞擊捷運護欄喪命。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稍早依殺人罪判處陳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時駁斥其當下只想脫身的辯詞,直斥陳女暴行如同「虐殺」。

國民法官合議庭指出,當時劉宗鑫身着警察制服,依法客氣地實施盤查,陳女卻在被發現疑似持有毒品時,不顧劉宗鑫的手還在車內,在以高速行駛欲擺脫查緝過程中,面對被害人盡忠職守不放手,竟起殺意高速衝撞捷運施工護欄,使劉宗鑫被活活撞死,此行爲實可稱爲「虐殺」。

此外,警察爲人民保母,代表國家公權力,陳女對於素無恩怨的警察合法執行公權力時,竟只爲了自己逃逸,以前述虐殺手段,殺死一名派出所所長,顯見其藐視與挑戰合法公權力的執行,其所犯之罪已是「天條大罪」,屬「天理難容」、「人神共憤」之罪,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的處死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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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前年深夜攔查女毒犯陳嘉瑩時,遭陳女開車拖行撞擊捷運護欄喪命,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依殺人罪判處陳女死刑,直斥陳女暴行如同「虐殺」。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