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黎明幼兒園拆屋纏訟17年...林金連批惡法 更五審再判要拆
黎明市地自辦重劃區因重劃會有人頭灌水、虛報拆遷補償費,衍生弊端,臺中高分院才認定前立委楊文欣等人以富有公司決策會成員身分,違法取得萬坪抵費地,沒收8854坪土地,黎明幼兒園長林金連不同意拆遷,打民事訴訟1年,訴訟期間獲4次勝訴、2次敗訴,此次更五審雖認定重劃會非合法成立,違反誠信原則,但幼兒園妨害重劃施工整地,需要拆除,仍可上訴。
位於臺中市南屯區的「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佔地186公頃,橫跨臺中市西屯區、南屯區,北以市政路爲界、西爲環中路,是臺灣有史以來規模最大市地自辦重劃區。
單元二在2008年獲得市府覈定後,黎明重劃會要求林金連拆遷幼兒園,不過林以當初即不同意配合重劃爲由,拒絕配合拆遷,重劃會向臺中地院提告,請求拆除地上物,希望透過司法解決爭端,此案在一、二、更一審都認定,重劃會的程序不合法,判幼兒園免拆。
更二、更三審則認定,黎明幼兒園位於重劃區,經重劃會認定有施工整地必要,重劃會與地主爭議時,市府如何調處、做出裁決等程序,不影響重劃會或地主提出民事訴訟,判幼兒園要拆。
更四審在2022年審結,認定黎明重劃會有人頭地主問題,重劃會非合法成立,判黎明幼兒園免拆,重劃會再提起上訴後,由最高法院發回臺中高分院更五審,今天審結宣判。
更五審審理期間,林金連多次與聲援團體出庭,抗議市地重劃法爲惡法,法院應儘速判決,「還地於民」。
已故前立法委員楊文欣涉入臺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案,遭控利用人頭地主虛增拆遷補償費及公共設施工程費,藉此取得大量抵費地,更一審在去年7月22日,由臺中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重新認定其中約8854坪土地爲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估計市值約70億元。
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與黎明重劃會纏訟多年,去年8月更五審開庭時,他高喊市地重劃法爲惡法。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