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7年...黎明幼兒園更五審逆轉判要拆 中市地政局回應了
黎明市地自辦重劃區因重劃會有人頭灌水、虛報拆遷補償費,衍生弊端,去年臺中高分院認定重劃會不合法,沒收前立委楊文欣等人違法取得的8854坪抵費地,黎明重劃會另向法院具狀,要求黎明幼兒園拆屋還地,全案歷經17年,雙方互有勝敗,更四審原判幼兒園免拆,更五審今逆轉,判幼兒園要拆。臺中市地政局指出,黎明重劃案覈定程序合法合規,將持續精進監督機制、守護地主權益。
位於臺中市南屯區的「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佔地186公頃,橫跨臺中市西屯區、南屯區,北以市政路爲界、西爲環中路,是臺灣有史以來規模最大市地自辦重劃區,黎明幼兒園位於重劃區內,因拒絕配合重劃拆遷,重劃會提告民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此案纏訟17年,一、二、更一審、更四審都判免拆,更二、更三與今天的更五審,則是判定要拆。
地政局指出,市府於2008年覈定時均嚴格依當時法令「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等規定辦理辦理,審查階段已主動剔除734名資格不符地主,程序完全符合行爲時規定。由於自辦重劃本於「私法自治」原則,相關工程計劃與財務補償均經專業技師簽證及重劃會理事會決議,市府始終秉持依法行政立場,履行監督審查之責。
地政局強調,爲精進監督機制,市府近年已主動建立多項嚴格審查標準及分階段覈對制度,並全面公開重劃資訊以保障地主權益。針對法規不備之處,市府也積極彙整實務經驗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期望透過制度性改革強化把關,確保自辦重劃業務更爲透明完善,維護民衆財產權益。
黎明幼兒園拆屋還地纏訟17年,更五審今判幼兒園要拆,園長林金連今情緒激憤,與聲援團體在法庭外控訴。記者陳宏睿/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