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助理費成立委補助費」 拒「虛報人頭回歸貪污治罪條例」
▲議案三讀。(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昨是立法院會期最後一日,國民黨、民衆黨主導法案清倉,包含被稱爲中天條款的「衛星廣電法」修正、替救國團等解套的《不當黨產條例》修正、攸關助理費的《立法院組織法》修正等順利三讀。其中一度爭議不斷的立院組織法修正明訂助理費爲立委補助費,並未加入綠營要求條文寫明「冒領」、「虛報人頭」等情事迴歸「貪污治罪條例」處理。也引發綠營批評仍有去刑罰化疑慮。
林月琴表示,國民黨與民衆黨把會期拉到最長極限,整天的表決,反而證實藍白兩黨延會不是爲了審案,而是拿來替政黨私利與特定團體利益修法開脫,甚至替強佔國家財產的救國團找出口。對於爭議修法,林月琴指出,針對具高度爭議、甚至被質疑有助理費除罪化效果的《立法院組織法》(國會助理費案),藍白兩黨竟只願意在黨團協商由少數人處理,並且不願在法條中明定:立委不得虛報人頭、虛報薪資、要求助理回捐,只要有做就是貪污。
對於藍營稱未替任何人解套,綠委沈伯洋說,無論法案何時施行,未來法院若處理相關案件,恐援引藍白在修法過程主張,助理工資性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最終導向沒有詐欺問題;若真的認爲沒有去刑罰化,應在條文寫明「冒領」、「虛報人頭」等情事迴歸「貪污治罪條例」處理。林月琴也提到,藍白兩黨的《衛星廣播電視法》明目張膽把「被處分者」的救濟效果,直接寫成可續播、可回覆,還溯及既往,等於替特定爭訟案開後門。撤照爭訟不走法院,改走立法加寫「續播條款」,這叫立法開後門,不叫新聞自由。林月琴直言,更讓人憤怒的是《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救國團在黨國不分的年代,沒有法源依據與授權就取得大筆國家財產、數萬坪臺灣最好的風景區土地成爲政黨私產。國民黨說是公益組織,我只問:公益可以來自非法所得、可以竊取國家資源嗎?
林月琴表示,很遺憾,超長會期的結果是,總預算不審、國防預算惡意阻擋,法案不走審查只能偷渡硬闖、圖利特定團體、替強佔國家財產開脫、造成專業歧視,這就是藍白交給人民的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