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條例修正案三讀 政府撥補法制化

立法院昨天上午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正式將政府撥補勞保法制化,明定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記者季相儒/攝影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將政府撥補勞保法制化,明定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條文施行後至少每三年檢討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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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編列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明年撥補勞保基金近一千三百億元,朝野立委分別提案撥補勞保法制化、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行政院會也在十一月廿日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明定中央政府負有最後支付責任,條文施行後至少每三年檢討勞保財務。

立法院會昨處理討論事項,勞工保險條例修法完成三讀程序。根據三讀通過條文,勞工保險基金來源增列政府撥補金額、其他財源挹注及相關收入,依照政府財政及勞保財務狀況,每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補,如果遇有當年度保險費收入少於保險給付支出情形,中央政府應該有適當經費撥入或補助。

三讀條文也明定,勞工保險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而在本次勞保條例修正條文施行後,中央主管機關應該至少每三年檢討勞保財務。

此外,爲了避免債務免責規定損及勞工權益、勞保基金財務,三讀條文增訂,勞保保費、滯納金排除債務免責相關法律,修正條文施行前未繳清保費及滯納金,適用排除債務免責規定,勞保局暫行拒絕給付,經過繳清欠費後勞保局纔會依照規定發給。

爲了避免勞工紓困貸款成爲強制執行標的,三讀條文也規定,申請勞工貸款得檢具保險人出具證明文件,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貸款本金。

國民黨立委廖偉翔表示,本次修法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里程碑,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明文入法,只是給勞工朋友一張「最低限度的保單」,並不代表勞保財務危機已經解除,未來纔是考驗政府改革決心的開始。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說,本次修法是歷史性的一刻,核心意義在於落實財務穩健與公平正義,也是落實前總統蔡英文、賴清德總統的一貫主張,亦即「有政府在勞保不會倒、勞工領得到」,政府不會停下改革的腳步,對勞工的照顧更不會打折,「法案通過是責任的開始」。

民衆黨立委林國成表示,感謝行政院與朝野立委提出修法版本,不分黨派共同促成勞保條例完成修法。

勞動部表示,勞工保險制度實施逾七十年,對於保障千萬勞工生活及促進社會安全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會負最後支付責任,未來也會積極爭取以不低於過去年度撥補金額,續編預算挹注勞工保險基金,並搭配多元投資,以增加基金收入,確保勞保制度穩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