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改條例」違平等原則、加重財務負擔 卓榮泰決議不副署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將老舊眷村定義時限從民國69年大幅放寬到民國85年,並新增「且有改建之必要」條款,遭質疑圖利,且恐掏空國庫2000億。行政院長卓榮泰今(6日)表示,爲了捍衛《憲法》的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原則,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這次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決定不予副署。

卓榮泰說,立法院這次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的修正,是完全針對一個特定個案所爲的一個修法動作,明顯違反了平等的原則,更無視於已經確定的司法判決,同時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也造成負擔。

卓榮泰指出,更嚴重的是,侵犯了行政院依照憲法形成施政計劃,而且編列跟提出預算的專屬權。

卓榮泰說,所以爲了捍衛《憲法》的平等原則跟權力分立原則,本人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所以決定這次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決定不予副署,這是一個重大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