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改條例」違平等原則、加重財務負擔 卓揆決定不副署

立法院在今年1月三讀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由於本修法僅適用在臺北市大安區的慈仁八村。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6日指出,爲了捍衛《憲法》的平等原則與權力分立原則,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這次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決定不予副署。

卓榮泰指出,立法院這次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的修正,是完全針對一個特定的個案所爲的一個修法的動作,這明顯違反了平等的原則,更無視於已經確定的司法判決,同時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也造成負擔;嚴重的是侵犯了行政院依照憲法形成施政計劃,而且編列跟提出預算的專屬權。

卓榮泰強調,爲了捍衛《憲法》的平等原則跟權力分立原則,本人也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所以決定這次的《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的修正,他決定不予副署,這是一個重大的決定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則是提到,由於本案實際上只適用在某眷村,是典型針對特定案件所進行的個案立法,不僅無視個案早已經過司法判決敗訴確定,更悖離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所示的「個案立法禁止原則」;且修法結果將增加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使國家福利資源無法公平分配,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李慧芝強調,立法院此次修法更侵害行政院依憲法形成施政計劃,以及編制並提出預算的專屬權,因此卓榮泰院長已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決定就本次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