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名醫李光輝死亡 誹謗高院前庭長判決不受理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與前臺灣高等法院庭長、律師王炳樑親戚涉及多起訴訟,指控王捲入富商翁茂鍾案,王提告,檢方依3個誹謗罪起訴李;臺北地院日前開庭,發現李光輝於本月5日死亡,依法判決誹謗案公訴不受理。

此外,李光輝另被控以「印股票換鈔票」販賣生技公司未上市股票,不法獲利逾1億元,臺北地院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決李光輝有期徒刑10年,案件上訴二審中,預料法院也將判決公訴不受理。

誹謗案部分,檢方指控,李光輝因與王炳樑姪子王伯綸有多起訴訟,2023年11月9日在高院法庭表示「在場代表天明製藥的陳冠維律師,他的老師叫王炳樑,是王伯綸的叔叔,王炳樑在翁茂鍾案的時候,判決銀行協理讓他去跳樓自殺,造成司法院20幾個法官提前退休」。

李光輝另於2023年11月10日在桃園地院法庭指稱「詹易真跟我有些官司,詹的叔父叫王炳樑,王本過桃園地院庭長,原告這麼矛盾的事實,檢察官竟然會起訴」;2024年8月15日李在智財法院法庭內表示「前法官王炳樑利用他有其他檢察官、法官的把柄,讓我的案子不起訴」,王炳樑對李提告誹謗。

事實上,李光輝生前官司纏身,他在大學租借的實驗室違法對癌末病患施打NK治療,甚至找人假冒護理師詐取150萬元治療費,2025年12月臺灣高等法院判李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須入監服刑,但因李已死亡不必發監執行。

精神科醫師李光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