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稱我CHINA(TAIWAN)…我反擊 韓僑居留證改稱「南韓」

南韓政府在電子入境卡系統的出發地及下一目的地欄位,稱呼我國爲「CHINA(TAIWAN)」,我方交涉無果。外交部昨天發佈新聞稿指出,經跨部會協調,自本月起,依雙邊對等原則,將我國外僑居留證中原列「韓國」之名稱調整爲「南韓」。

外交部表示,我方要求韓方在月底之前回復,若沒有獲得正面迴應,將會進一步在「臺灣電子入國登錄表」相關欄位,對韓國的標示採取相應作爲。

南韓外交部昨迴應中央社提問表示,「關於臺灣方面發表立場一事,我們外交部相關部門已經充分認知並在留意中,針對本案,我們也會在綜合考慮各種面向的同時,與相關部會持續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南韓外交部當局人士也強調,「我們南韓政府一貫持有的立場,是將持續增進與臺灣方面的非官方實質合作」。

我外交部表示,臺韓民間長期在經貿、文化、觀光及人員往來等領域交流密切、互動友好,我國也十分珍視雙方得來不易的情誼;然而,韓方至今仍未就電子入境卡系統的不當標示進行修正,已引發國內社會及民意代表高度關切,外交部也陸續接獲國人反映對韓方處理本案的不解與失望,因此再次呼籲韓方,應秉持相互尊重與對等原則,正視我方訴求,儘速完成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