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新縣市財力分級出爐 臺東、竹縣市與北市同列須自籌最高第一級
行政院。記者杜建重/攝影
新版財劃法今年上路,地方財源大幅提升,中央爲此調整各縣市財力分級,級數越低等於財力越好,將來地方自籌款比率越高。據瞭解,115年度適用的新版財力分級,臺東縣、新竹縣、新竹市與首都臺北市並列第一級,花蓮縣也從第五級躍升至第三級,而臺中市、高雄市都下滑一級,臺南市則從第三級降到第五級。
行政院主計總處每3年會檢討並調整直轄市及縣市的財力級次,計算基準爲地方政府自有財源比率,也就是歲入扣除補助及協助收入後,佔歲出的比例,分爲第一級到第五級。
因應新版財劃法修正,新版「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級次表」近日出爐,自115年度起適用。地方政府自有財源比率,歲出依最近3年度的決算審定數計算,歲入則以最近3年度(111年至113年)決算審定數,再加計財劃法修正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影響數計算,未來各部會計劃型補助將依財力分級訂定補助比率。
據瞭解,新版財力級次,第一級除了首都臺北市外,還新增新竹縣、新竹市、臺東縣;第二級新北市、金門縣、花蓮縣;第三級桃園市、南投縣、宜蘭縣、臺中市;第四級苗栗縣、嘉義市、高雄市、基隆市、嘉義縣、雲林縣;第五級臺南市、彰化縣、澎湖縣、屏東縣、連江縣。
相較112年度,臺東縣財力級次出現驚人跳升,一口氣從提升四級,從第五級提升至第一級,花蓮縣則大幅提高三級,從第五級升等至第二級;新竹縣、新竹市從第三提升至第一級,也是顯著升等;小幅升等一級的包括金門縣、宜蘭縣、南投縣、苗栗縣、嘉義縣、雲林縣。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嘉義市、屏東縣、澎湖縣、連江縣維持不變,排名下滑一級的,包括臺中市、高雄市、基隆市、彰化縣,財力級次下滑最多的爲臺南市,從第三級降至第五級。
升等縣市因被視爲財力變好,包括臺東、花蓮、新竹縣市等,未來自籌款比率將會調高,即地方政府負擔更多;降等縣市如臺南、臺中、高雄等,自籌款比率則會變低,中央補助相對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