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北市同列財力第一級須自籌最高 縣府:縣款支出變多

新竹縣從第三級提升至第一級,顯著升等。記者郭政芬/攝影

新版財劃法今年上路,地方財源大幅提升,中央爲此調整各縣市財力分級,級數越低等於財力越好,將來地方自籌款比率越高,新竹縣從第三級提升至第一級,顯著升等。對此,新竹縣府迴應,新竹縣未來各項計劃推動的自籌款將增加,縣款的支出也會變多,今年度縣府的各項重大建設經費已經編列,仍會繼續推動,不受影響,未來在爭取補助時,也會要求各局處建議中央提高補助比率。

115年度適用的新版財力分級,臺東縣、新竹縣、新竹市與首都臺北市並列第一級,花蓮縣也從第五級躍升至第三級,而臺中市、高雄市都下滑一級,臺南市則從第三級降到第五級。其中,新竹縣、新竹市從第三級提升至第一級,也是顯著升等。

有關新竹縣財力由原先的第三級列爲第一級,新竹縣政府迴應,這次經行政院覈定竹縣自115年度起3年財力級次升爲1級,較前次112至114年度3級提升2級,與新竹市、臺北市及臺東縣財力級次相同。

竹縣府表示,這次經竹縣爭取中央補助計劃時未來雖增加縣庫負擔,然有中央補助款協助仍可以減輕計劃整體經費的財源負擔,仍有益於竹縣,且中央部會也會視補助個案參考財力級次補助,各局處在爭取部會補助時,可儘量向中央及請求立委協助,建議爭取提高補助比率,因此今年度竹縣各重大建設經費暫不受影響,仍會繼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