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教師評鑑亂象多 教部擬訂指引
二○○五年大專校院教師評鑑明確列入大學法迄今走過廿年,但也延伸諸多不合理規定,包括募款五千元可累計一點、不支領超鐘點費可換評鑑點數,形同逼迫教師回捐所得,引發爭議。據瞭解,教育部日前已與大學協進會、教育團體研商,儘管對修法廢除大專校院教師評鑑持保留態度,但研議訂定參考原則,適度給予規範。
教育部高教司近期找教育團體商議,據瞭解,教育部在會中表示,廢除評鑑涉及修法、難度很高,目前研議先訂立指引。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張志綸表示,當天也和教育部轉述當前大專校院評鑑亂象,教育部也認同部分學校評鑑內容不合理,工會立場是訴求修法廢止,但教育部也有大學端的壓力,認爲先訂立指引,敘明合者不得作爲評鑑項目。
張志綸說,指引聊勝於無,不過仍希望教育部規範評鑑應廢除與教學研究無關的事項,如不應將評鑑綁定募款、招生等庶務,讓教師迴歸教學。
但也有大學高層表示,廢除評鑑至少要提出可替代的監督方案,否則教師擺爛、不願協助繫上事務,學校要如何課責?沒了評鑑,事態只會更麻煩。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何明果表示,各校辦學理念、學生特質與教育目標皆不同,自然會有不同的重點與評量方式,應尊重各校依自身定位與教師契約關係所建立的評鑑機制。
教育部表示,監察院要求教育部訂定教師評鑑參考原則,工會團體建議評鑑項目應以教師專業爲主,建議學校應要建立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也請大學協進會協助蒐集會員學校意見,以作爲擬定政策參考。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