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私菸詐獎金 海巡爆集體貪瀆 1免職2調職
海巡署偵防分署臺中查緝隊三名偵查員查緝私煙,涉詐領獎金被彰化地檢署查辦。偵防分署昨表示,將涉案林姓偵查員免職,劉姓、王姓偵查員調職,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並精進防弊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
據鏡週刊報導,彰檢今年三月偵辦一起私煙查緝案,發現海巡署偵查員及中部員警查詢車籍資料,泄漏給私煙集團成員,追查四個月發現並非單純泄密風紀案,而是長期勾結私煙集團,利用街友、低收入戶當裁罰人頭假造績效,詐領數億元查緝獎金的集體弊案,且人頭反覆出現,未繳罰鍰。
彰化地檢署表示,全案由承辦檢察官偵辦中,近期偵結會對外說明。海巡署則稱已啓動內部調查程序,全面清查及加強法紀教育,精進防弊措施,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杜絕類案再生。
海巡署說,涉案林姓偵查員羈押停職,今天羈押屆滿三個月,依法免職;劉姓、王姓偵查員交保,調離現職,列考績汰除對象。
偵防分署說,依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檢舉人獎勵金,以給獎基礎百分之卅計算,每案最高額四八○萬元爲限。
資深海巡人員說,海巡人員查緝違法案件常接觸業者,可能未深思熟慮而觸法;業者常以人頭設廠,被查獲時僅人頭移送,幕後主嫌未被法辦。
曾有查緝人員爲了檢舉獎金,找朋友扮演檢舉人,領到高額檢舉獎金,被同事向廉政署檢舉調查。
海巡署已訂定海岸巡防機關獎勵民衆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就發放流程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