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海巡、警员查私烟涉贪 公务车资料通报业者...2人声押
▲彰化地检侦办私烟案,海巡署侦防分署员警涉贪,2声押1交保。(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海巡署及警方先前侦办一起私烟案时,传出承办人员涉嫌贪污、泄密,检调专案人员昨天出动155人次、大动作搜索38处、带回28人到案,侦讯至今天中午结束,认定侦防分署林姓及刘姓侦查员涉及财产来源不明、贪污及泄密等罪嫌、犯嫌重大,经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另一名王姓侦防员警则交保,私烟集团业者则谕知30万元至3万元不等金额交保。
彰化地检表示,本署检察官蔡奇晓侦办海巡署侦防分署、台中市、彰化县等警察机关员警泄密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于昨(10)日发动搜索,指挥法务部廉政署肃贪组、中部地区调查组、法务部调查局台中市调查处、内政部警政署政风室、彰化县及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等单位,计出动155人次,执行搜索38处所,共约谈28人到案,其中20人为被告,8人是证人。
彰化地检表示,本件系因检察官侦办某件私烟查缉案件,另发现有海巡署侦防分署及地方警分局员警,疑将公务查询车辆资料通报私烟集团成员,因此立案调查。
经专案组吴晓婷主任检察官、陈鼎文、郑安宇、杨闵杰、郑文正、朱健福、张宜群等检察官侦讯后,认侦防分署林姓、刘姓侦查员别因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财产来源不明、泄漏国防以外秘密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犯嫌重大,经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另被告黄姓员警、王姓员警、私烟集团黄姓及唐姓业者,涉有泄密等犯嫌,各谕知30万元至3万元不等金额交保。余被告均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