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石詐騙案女律師涉泄密 罪證不足判無罪!主嫌重判8年

▲直播寶石詐騙案宣判,臺南地院認定何姓女律師罪證不足,判決無罪。(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直播寶石投資詐騙集團案,指控臺南何姓女律師涉入詐團,協助收款、辯護並泄漏偵查秘密,2025年9月依多項罪嫌起訴並求刑8年、併科罰金500萬元,臺南地院審結,29日下午宣判,法官認定相關罪證不足,判決何女無罪;另認定詐騙集團主嫌莫姓男子犯行明確,判處有期徒刑8年。

起訴資料指出,本案詐騙集團由莫姓、王姓男子主導,透過臉書、抖音等社羣平臺直播,以「投資翡翠原石、寶石可獲利」爲話術,吸引被害人匯款或交付現金,事後鑑定相關寶石多爲石英染色或灌膠製品,並非具投資價值之寶石,造成多名被害人受害,吸金金額逾千萬元。

臺南地檢署認爲,何女不僅擔任詐團成員辯護人,還協助詐團收受被害人款項、製作合約,並將偵查中秘密轉知莫男,涉嫌妨害司法偵辦。臺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及刑法泄密等罪嫌,起訴何女等5人,並對何、莫、王等3人具體求刑:何女應執行8年徒刑、併科500萬元罰金;莫男求刑16年、併科1000萬元罰金;王男求刑6年、併科100萬元罰金。

臺南地院合議庭經過審理後認爲,檢方所提證據不足以證明何女有檢方所指控之犯罪事實,29日依罪證不足,判決何女無罪。

至於詐騙集團部分,法院認定莫姓男子犯行明確,依法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其餘被告則依個別犯罪事實,另案審理或判決。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