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拍板老農津貼加碼至1萬 排富門檻也放寬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記者黃婉婷/攝影

行政院會今天拍板「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草案,發放額度由現行8110元提高至1萬元,另增訂檢討機制,定期調整後2年CPI累計成長率達3%即啓動調整程序;排富條款放寬至個人所得總額60萬以上、土地及房屋價值1025萬元,粗估逾53萬名老農受惠。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修法後的預算支出必須辦理追加,須待總預算審議完成纔有辦法進行,盼立法院多多協助;他也指示,此次修法連動、具相關性的「國民年金」以及其他各類福利津貼的檢討,將以照顧國民生活、保護弱勢生計、兼顧國家財政原則逐一檢討並陸續提出修法,請政務委員陳時中繼續督導協調。

臺灣1995年開辦老農津貼,保障退休農民生活。年滿65歲且農保加保15年以上,符合資格者按月發放老農津貼,初始每人每月3000元,歷經數次調漲,2011年提高到7000元,同年實施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2024年依4年一次的CPI比率,調整爲每人每月8110元。

今年適逢選舉年,朝野立委去年提案將老農津貼從現行8110元調高至1.2萬元至1.5萬元不等,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農業部擬具的「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2條、第4條及第7條修正草案農業部版本。

針對修法重點,農業部說明,包括明定老農津貼發放額度調整至每月1萬元,並建立定期調整後2年的檢討機制,適時反映物價及生活成本變動,相關新增經費由中央全額負擔,同時合理調整排富標準及建立調整機制,修法後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農業部指出,考量近年物價持續上漲,現行老農津貼發放額度已難以充分支應基本生活所需,因此規劃將發放額度由現行每月8110元調整至1萬元,使津貼水準更貼近現行生活成本

現行津貼調整機制採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一次,農業部指出,因基期偏低,調整幅度有限,難以即時反映物價波動,修法除了調升額度外,另增訂額度檢討機制,於定期調整後2年CPI累計成長率達3%即啓動調整程序。

老農津貼2013年實施排富規定以來,相關門檻已逾13年未調整,此次同步檢討排富標準。農業部指出,修法將農業所得以外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門檻,由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財產價值門檻,由500萬元調整至1025萬元。

此外,修法也明定,未來於發放額度調整時,每4年依CPI成長率及公告土地現值調幅同步檢討調整,建立與時俱進的排富機制;另爲落實居住正義,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避免僅因自住需求而被排除於津貼保障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