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校營長「迷戀酒店女」偽造父親訃聞請喪假 現已退伍又離婚還遭判刑
新北市後備旅步兵第一營中校營長吳明澤沉迷酒店、在外積欠龐大債務而無心工作,3年前僞造父親訃聞「騙假」,事情曝光後又擅自不返營,一審依陸海空軍刑法意圖免除職役詐僞罪判刑1年10月;案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開庭,吳坦承迷戀酒店女子纔會造假訃聞,已深刻反省,請求法院給予緩刑機會。
吳明澤2023年1月1日至8月20日間,擔任後勤指揮部新北後備旅步兵第一營中校營長,負責動員教育召集工作。然而,吳因結識酒店女又積欠債務,同年4月上網委請禮儀公司製作父親過世的訃聞電子圖檔,再傳LINE給旅長,分4次請完喪假。
吳明澤騙假成功後,同年5月3日提出退伍報告,因進修管制役期至8月20日才能退休,而他7月間僞造訃聞騙喪假的事情被揭發,不想面對同僚,又於7月10日、11日請事假,原本應於7月11日深夜12時返回營區,卻直接不假未返。
軍方2023年7月13日發佈離營通報,王姓科長之後於7月15日上午10時許在國軍桃園總醫院遇到吳明澤,纔將他帶回營區。檢方依法起訴,一審認爲吳漠視軍紀,實不可取,但他坦承犯行,審結依意圖免除職役詐僞罪判刑1年5月、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不就職役罪判刑8月,應執行1年10月徒刑。
案件上訴,高院今開庭,吳表示他升任中校之後,因意志不堅迷戀酒店小姐,爲了陪伴對方甚至沒有回家,纔會僞造訃聞方式請假,事情曝光後,他已退伍且離婚、深刻反省,並表示對不起長官。
吳的委任律師指出,吳有請假,也有其他同仁代理職務,並沒有實際影響工作,吳目前只能從事保全工作,並須支付前妻費用,其他官兵應不會仿效。法官庭末諭知2月4日再開庭。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