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懸賞八炯、閩南狼 陸委會:民眾若配合恐觸法

繼立委沈伯洋遭大陸重慶公安立案偵查後,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昨對網紅溫子渝(八炯)、陳柏源(閩南狼)發佈懸賞通告,徵集兩人「違法犯罪線索」,稱兩人行爲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並祭出最高逾一百萬元臺幣的獎勵。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稱,必須依法嚴懲、終身追責。

行政院昨表示,無法認受中國野蠻行徑,將與民主國家合作抵制防範;陸委會指出,民衆若配合中共懸賞提供相關線索可能觸法,將依個案論斷,由主管機關處理查辦。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表示,這顯然是一系列動作,先是立委沈伯洋,然後是網紅八炯、閩南狼,目的一方面是要對內激化內部民族主義熱潮,對臺灣擾亂社會民心。他說,所謂懸賞、廣徵線索,只是做做樣子,對他們的指控就是搞臺獨,這種罪行在中共來看,是不需要證據的。

福建泉州公安局昨天的懸賞通告指,已掌握兩人長期在「境外社交平臺」發佈、傳播「抗中保臺」「倚美謀獨」等煽動分裂國家言論,大肆攻擊、抹黑大陸惠臺利民政策,欺凌、迫害在臺大陸配偶,充當民進黨當局網軍側翼和美國等西方國家反華勢力「急先鋒」、「馬前卒」,造成惡劣影響。懸賞通告稱,兩人行爲已觸犯大陸刑法規定,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

大陸公安表示,希望廣大臺胞積極提供相關違法犯罪線索,對於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相關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員,視情給予人民幣五萬至廿五萬元(約臺幣廿一萬至一○九萬元)獎勵。

溫子渝和陳柏源兩人與沈伯洋案被大陸定義爲「臺獨」頑固分子,遭重慶公安以涉及「分裂國家罪」爲由立案偵查不同,溫子渝、陳柏源處發佈懸賞通告,蒐證階段。但據熟悉陸方司法程序者稱,兩人應也已被立案偵查,只是目前陸方掌握用於定罪的證據不夠清晰,因此以兩人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來懸賞強化證據,下一步均可能是送檢察院起訴。

據大陸刑法,「分裂國家罪」較「煽動分裂國家罪」更爲嚴重,前者最高可判處死刑,後者對罪行重大的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大陸官媒央視總檯旗下「日月譚天」發文稱,大陸公安也已掌握溫子渝二○一九年成立的其他三名團隊核心成員身分,分別是溫的助理、策畫等,公佈他們的姓氏與籍貫,並稱未將這些人列入懸賞通告,是希望給予他們「迷途知返、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