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不當黨產條例修法劍拔弩張 藍委一句話爆朝野衝突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最後一日,朝野立委吵成一團。(圖/記者杜冠霖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30日)表決三讀修正《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案,將「曾隸屬於國家」的法人 、團體或機構排除在「附隨組織」的定義之內。修法讓救國團等組織起死回生,相關不當黨產粗估數百億無法追討,全數奉還。三讀後發言環節,藍委遊顥一席「民進黨說救國團佔地爲王,讓我想到太陽花」,引爆兩邊衝突,綠委敲水瓶抗議、藍委王鴻薇衝到綠委位置嗆聲,直到幾名立委勸架拉開,遊顥才繼續發言,結束立院本會期的少數衝突場面。

2016年立法院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後,黨產會依法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爲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其資產新臺幣56.1億元,雖然救國團不服興訟,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去年8月判救國團敗訴。

爲此,藍委遊顥提案修《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明定若組織曾隸屬於國家者,不應被視爲附隨組織,將救國團排除在附隨組織定義之外。國民黨大力支持,民衆黨也力挺。國民黨將該案從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今立法院會表決,在藍白人數優勢下表決通過。

綠委範雲發言時表示,國民黨提案人遊灝宣稱,救國團、婦聯會是「公益團體」。但事實是,救國團在威權時期,壟斷學生合法跨校活動,與國民黨、黨國情治機關合作,監控校園師生。救國團在自己1982年出版的《本團重要文獻》直接寫到:「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在黨內爲最重要青運機構」。

範雲指出,救國團曾是國民黨最重要青年機構,也免費取得國家土地及補助,民主化後,當然應歸還因特權身分取得的國家財產。國民黨卻打着公益的大旗,踐踏臺灣轉型正義工程,爲己利修惡法,用救國團救黨產。光救國團一案,國家從南到北的黃金地帶,損失建物將近兩萬坪,土地三千坪。

範雲舉例,包括本該屬於屏東人,全國最精華的海景第一排墾丁青年活動中心、屬於南投人的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屬於花蓮人的太魯閣天祥青年中心。全都被國民黨附隨組織,披着公益外皮的權貴救國團繼續把持,無法還給人民。不只如此,婦聯會強制勞軍捐的465億剩餘財產,也無法迴歸國家。

範雲說法引起藍委不滿,遊顥發言時表示,綠營說之前救國團之前辦活動就佔地爲王,「讓我想到太陽花學運」。此話一出引起現場民進黨立委不滿,紛紛敲水瓶抗議,藍委王鴻薇則到綠委座位嗆聲,雙方起口角衝突,更一陣拉扯,在議場中間推擠成一團。

直到洪孟楷、李彥秀、王美惠等人勸架拉開後,遊顥才繼續發言,結束立院本會期的少數衝突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