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銀行行員挪用款項 金管會查五大缺失開罰1200萬元

金管會今日對上海商業儲蓄銀行開罰1200萬元。金管會指出,上海商銀近期陸續於不同分行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共計2560萬元,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情事,開罰1200萬元,而且還就要求該行增加作業風險的相關資本計提。

金管會說,上海商銀陸續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等違規行爲,包括數位金融事業部前維運管理主管陳員、敦北分行前行員郝員、儲蓄部前行員林員、三民分行前行員廖員,共計挪用2560萬元,挪用手法包括冒名申請貸款、挪用櫃員現金及代收付款項、挪用客戶換匯現金等,案關缺失顯示該行未完善建立客戶資料變更、員工行爲管理機制及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金管會指出,對於上海商銀近期發生之多次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案件,經查違規行爲人員有多次出現內部警示訊息、或曾從事高風險投機性交易遭該行處分、或入行未久即因投資虧損而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款項等異常行爲,總行對於強化員工行爲準制的認知、員工不誠信行爲風險的評估機制,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層推動誠信經營政策等面向,都有缺失。

金管會認爲,上海商銀在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有二大缺失,包括:

(1)未完善建立有效的員工異常行爲偵測及風險預警機制:由此4案可見員工的違規態樣皆涉及挪用款項這類異常行爲,未被偵測並及時處理,如:移轉客戶存款至員工帳戶、員工帳戶與特定帳戶間之頻繁金流;外出收付款延遲入帳,致有短暫缺口;櫃員現金覆點及日終結帳作業流程中,甚至出現盜用覆點人員職章情形及覆點後再偷取出現金之情形。總行未建立妥適交易模式異常偵測系統及員工行爲監測制度,致未能及時發現違規行爲。

(2)未完善建立權限控管及客戶資料變更檢舉機制:行員利用有權限之人未登出之電腦系統,以變更客戶資料,顯示「強制登出」、「非本人作業阻斷」等控管機制不足,且客戶資料變更無相關檢舉機制,以確認是否爲客戶主動申請變更或由行員自行變更。

而在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金管會認爲有三大缺失:

(1)該行雖已訂定相關作業規範,但未落實或未被有效強制執行:如:親籤與本人確認程序未落實(增貸、授信約據、外出收付款等);對帳單寄送、客戶聯絡資料變更等敏感作業未落實雙人覆核機制;外出作業、臨櫃收受款、櫃員覆點及日終結帳等已訂有規範,但多次出現主管未覈對交易明細、未查驗外務日誌,未落實監督、覆核等流程之遵循。總行未能即時發現上開持續性缺失,顯示對分行管理之深度及廣度不足。

(2)未落實執行帳戶交易監控之審查作業:本案其中1名涉案行員經查有14筆符合洗錢表徵案件,該行雖已依規辦理審覈,惟未從資金來源帳戶開始調查,逕以行員個人帳戶間之資金調度、交易金額符合身分背景、資金來源合理,認定無異常情事,核有未落實執行帳戶交易之審查作業。

(3)未落實推動員工誠信文化及道德行爲:未落實行員生活考覈,忽略應遵循規範,另雖就員工行爲訂定相關規範及建置管控措施,亦將誠信文化議題納入教育訓練課程,但本案4名涉案行員皆因私人投資虧損、高利貸壓力或週轉困難等因素,致發生挪用款項情事,顯見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對於落實員工誠信文化及道德行爲作爲,核有不足。

除了開罰1200萬元,金管會還要求銀行依「比例原則」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爲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之責任。包括要求該行鍼對內部監控指標之交易警示訊息,研議並強化第一、二、三道防線應踐行之調查程序及處理機制。全面檢討現行員工異常行爲管理所涉內部控制及防弊機制有效性。要求該行增加作業風險的相關資本計提等。

上海銀行行員挪用款項,金管會查出五大缺失開罰120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