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泓毅連殺妻岳母與繼子判死 大姨子現身:很擔心二審撤銷死刑

男子張泓毅勒斃妻子、岳母及繼子,伴屍6日後棄屍租屋處,竊取死者現金、存摺、首飾,盜領現金逃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依家暴殺人等罪判張3個死刑,爲國民法官庭判死首案。張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大姨子現身表示「很擔心二審從死刑改成輕判」。

陳姓大姨子說,張泓毅(25歲)在一審時完全認罪、對判刑無所謂,但當她聽到律師說張有提上訴,她「感到害怕」。陳女說,這段期間都得靠藥物控制睡眠、情緒,得知妹夫上訴,情緒馬上受不了,她也不認爲張自認做錯了。陳女表示,一審時感覺法官不想判他死刑、一直要給機會,但張幾乎不做迴應。

張泓毅的律師團在高院前次開庭時,猛轟地院讓1030張屍體照片「公開」,影響國民法官預斷,並指3個犯罪「論罪混爲一談」,也忽視張有教化可能。

張一廂情願認爲妻子活得不快樂,去年4月30日晚間至隔日凌晨,趁妻熟睡以枕頭悶住面部,一手勒住脖子使其窒息而死。伴屍1日後,又認爲岳母是兩人不快樂元兇,5月2日凌晨潛入岳母房間勒斃她。

在連奪走2命後,張爲圖「方便逃亡」,同日下午5點再以雙手和充電線,輔以毛巾塞進嘴巴,殘忍勒殺繼子。新北地院查出,繼子死亡前曾遭張折磨數十分鐘,犯行可謂虐殺,「視人命如草芥,應予嚴譴」。

去年5月3日中午,張外出至ATM盜領岳母15萬存款,4日持岳母信用卡在交友網消費升級VIP服務,6日中午動身逃亡,將岳母玉鐲、項鍊及母、女二人身分證、存摺、印章和信用卡偷走,帶着愛犬博美狗南下至臺中,僞籤父親姓名入住旅館,被捕時緊抱愛犬,冷血弒親震驚社會。

張犯後經臺大醫院精神鑑定,未見悔意,甚至說再一次還是會殺死岳母,更多次供稱,如有機會還要殺害妻子胞姊和她王姓前男友,極有可能再犯暴力犯罪。新北地院認爲張基於直接故意、出於預謀連續殺人,以明顯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殘忍手段,殺害30歲陳姓妻子、69歲劉姓岳母和年僅3歲的陳姓繼子,符合憲法法庭憲判字第8號「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死刑要件。

張一審遭處死刑,爲國民法官法上路後,第一件由國民法官庭判死的案件。

陳姓大姨子說,妹夫張泓毅在一審時完全認罪、對判刑無所謂,但當她聽到律師說張有提上訴,「感到害怕」。記者王宏舜/攝影

男子張泓毅連續勒斃妻子、岳母及繼子祖孫3人,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判他死刑,案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資料照片。記者林俊良/攝影